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相关企业积极准备申报材料,于9月26日前提交至我委生产服务业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2059房,电话:82101987 附件:《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建设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