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Contact

公司名称: 深圳市杰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Tel: 0755-25599561、25585863
传真Fax: 0755-82112215
Email: lvp.zlcpa@163.com、lvxl.zlcpa@163.com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湖北大厦南区21E-2

关于受理2013年度第二批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深宝经促〔2013〕139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保护农业环境与资源,推进宝安都市农业建设,现就2013年度农业专项资金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按照我区都市农业建设的总体要求,申报的农业政府专项资金项目必须是农业综合开发、“菜篮子工程”建设、农业高新技术、农业产业化、农业土地开发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各单位要重点选择有特色、有较好基础、有较大规模、有发展前景的项目进行申报。通过项目建设,更好地发挥其示范、带动、辐射作用,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宝安都市农业发展。

  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一)新建项目

  1.申请报告(请示);

  2.《深圳市宝安区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新版);

  3.《2013年宝安区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新版);

  4.项目投资材料:合同、票据、财务记帐单等(复印件);

  5.2012年度单位审计报告(验原件,交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

  7.土地使用或租赁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等有关资料。

  (二)续建项目

  1.申请报告(请示);

  2.项目建设进展报告;

  3.《深圳市宝安区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新版);

  4.《2013年宝安区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新版);

  5.《宝安区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检查表》(新版,请2012年及以前已申请该项目资金,且我局已经安排农业专项资金的单位填报此表);

  6.项目投资材料:合同、票据、财务记帐单等(复印件);

  7.2012年度单位审计报告(验原件,交复印件);

  8.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

  9.土地使用或租赁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等有关资料;

  10.与我局签订的《农业专项资金使用协议书》(交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请按新版表格填写,材料填写不规范申报无效。申报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文档(请发送至aris1979@tom.com)。项目申报表格请到宝安区经济促进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jcj.baoan.gov.cn;所提供材料要齐全、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单位企业,一经查实,取消农业专项资金申报资格。

  三、申报程序

  (一)街道所属单位、社区和民营企业按申报项目所在地向街道农林水务科报送申报材料。各街道农林水务科要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查,在填写意见、盖章、按行业分类汇总后,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区经济促进局办公室(两份)、相关业务科室(一份)。

  (二)各街道农林水务科、区属农业企业及本局直属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按项目行业分类直接报送区经济促进局办公室(两份)、相关业务科室(一份)。

  四、项目申报时间

  11月29日一12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项目材料报送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大楼553室。

  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

  2013年11月28日  

  (联系人:张智莲,电话:29996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