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宝安区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意见〉配套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宝府办〔2013〕15号),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财政局等单位开展了2013年第二批宝安区先驱型企业、总部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百强企业的认定工作。现根据企业经营情况提出宝安区2013年第二批拟认定企业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宝安区先驱型企业(产业先驱型企业—高端服务类)拟认定名单
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二、宝安区总部企业拟认定名单
1.深圳市美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深圳市鑫荣懋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3.深圳市高新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宝安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百强企业拟认定名单
1.深圳市顺恒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2.深圳华北工控股份有限公司
3.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和个人对名单中企业有异议的,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2月1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请将书面意见反馈到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55—29996634。传真:0755—29996087。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宝安区区委区政府办公楼845室。邮编:518101)。异议材料请签署联系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根据公示结果,我局将认定名单核定后上报区政府审定。
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