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文化园区(基地)运营单位:
为推动我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我办将于近期开展我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评选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3年11月4日-15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可登录本办网站(http://whcyb.baoan.gov.cn/)“政策法规→部门文件”中查阅《宝安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依其规定申报。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填写申请书(详见附件),于申报期内将申报材料送区委区政府大楼424室。
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2013年11月1日
(联系人:区文产办规划科 熊小春 电话:29998244,1581447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