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外资字〔2013〕105号
深圳市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
根据《商务部关于完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商资函〔2012〕26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请深圳市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根据《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创投规定》)和《通知》的要求办理备案手续。列入备案名单的创投企业可适用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变更及开展境内投资业务。对未经备案并在商务部网站发布的创投企业,我委不予办理其相关变更手续或准许其开展境内投资业务。具体备案要求如下:
对于今年已参加年检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登陆http://wzfw.szsitic.gov.cn/“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版块填写《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情况备案表》,并于11月10日前将系统生成《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情况备案表》电子表格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jillwz@126.com,并将打印好的纸质版(公司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报送至我委外资处(地址:福田区市民中心C3113),以便我委及时向商务部报备。
特此通知。
(联系人:纪婉华,电话:82002055,邮箱:jillwz@126.com)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