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宝安区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意见>配套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宝府办[2013]15号),我办于2013年9月24日起再次开展2013年度宝安区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型产业载体建设资助申报工作,请相关单位和企业按照《宝安区现代物流业专项资金资助操作规程》、《宝安区新型产业载体建设资助操作规程》有关规定,登陆宝安区现代物流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gxjs.baoan.gov.cn),下载《宝安区现代物流业专项资金资助操作规程》、《宝安区新型产业载体建设资助操作规程》及相关申请表格,及时进行申报(受理单位:宝安区企业服务中心;受理地点:宝安区新安二路海关大厦15楼13-15号窗口;联系电话:88886789-1),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区高新办(物流办)咨询电话:29998707、29998712
联系人:魏展华; 联系电话:29998707
区高新办(物流办)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