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驻龙岗处以上单位、各街道办、各有关项目单位:
为做好2014年重大项目计划编制工作,我局自发文之日起受理龙岗区2014年重大项目的申报。年度重大项目证书有效期为一年,不按期申报的项目将不再列入2014年重大项目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符合《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圳市“十二五”重大项目规划》、《深圳市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09年修订)》、《深圳市龙岗区“十二五”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建设研究》以及“十二五”其他专项规划的要求,原则上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更新项目除外)。
(二)完善城市功能,建设生态文明,完善基础设施,促进特区内外一体化。
(三)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自主创新。
(四)构建和谐社会,改善民生环境,提升民生福利品质。
(五)推动合作共赢,加强深港跨境合作、珠三角城市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
二、申报分类
申报项目按重大建设项目(新建/续建)、重大前期项目和重大培育项目三类进行申报。
(一)重大建设项目。项目用地已落实(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计划2014年上半年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申报2014年重大新建项目;2014年前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申报2014年重大续建项目。
(二)重大前期项目。已取得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批复、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正在开展建设前期各项筹备工作、2014年内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可申报2014年重大前期项目。
(三)重大培育项目。正在开展前期规划论证、概念设计的项目,可申报重大培育项目,列入重大项目储备库,作为2014年重点培育项目和编制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项目来源。
三、申报条件
重大项目按类别分为8大类,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1、生物、新材料、文化创意、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3000万元以上;
2、互联网、新能源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2000万元以上。
(二)高技术制造业项目
1、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精细化工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制造业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5000万元以上;
2、汽车乘用车整车项目总投资10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2亿以上;
3、汽车发动机、底盘等项目总投资8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1亿元以上;
4、专用车及特种车整车、汽车零部件、汽车电子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3000万元以上。
(三)现代服务业项目
1、总部经济、商贸流通、现代金融、旅游等行业项目总投资3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5000万元以上;
2、现代物流项目总投资3亿元以上 ,在建项目年度投资8000万元以上。
(四)社会民生工程项目
1、医院规模300床位以上、学校规模2000学位以上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3000万元以上;
2、其他科研教育、文化事业、体育设施、医疗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3000万元以上。
(五)城市更新项目
符合《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规定的城市更新建设项目总投资10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2亿元以上。
(六)综合交通项目
1、国家铁路、城际和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总投资50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10亿元以上;
2、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项目总投资10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2亿元以上;
3、城市高快速路网、长度10公里以上的干线性主干道以及国道、省道等改造,综合交通枢纽场站,跨境、跨区域和城市的重要桥梁及隧道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5000万元以上。
(七)宜居坏境项目
1、河流整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废物利用和资源化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3000万元以上;
2、新建或改建管网总长度10公里以上的截污、排水管网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5000万元以上。
(八)资源能源保障项目
1、电力、石油、天然气等项目总投资4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5000万元以上;
2、输变电建设工程和电网改造工程总投资3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5000万元以上;
3、可再生能源(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3000万元以上;
4、水库、水厂和引水工程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3000万元以上。
四、申报方式
(一)网上填报
1、打开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市龙岗分厅网站,网址为http://wsbs.lg.gov.cn/LGBS/lgbs/。
2、注册。点击网上办事按钮,进入网上办事页面后,点击用户登入按钮,在用户登入页面,点击注册账户进行注册。
3、填报。注册后用注册号进行登录,然后点击部门服务,找到左侧部门列表里面的区发展改革局按钮,在打开的事项名称里点击年度重大项目,进入年度重大项目页面后,点击在线申办,按填写表单及提交申请材料的要求完成相应操作后,点击提交即完成在线申报。
(二)办文窗口申报
1、各项目单位网上填写完成后,须备齐网上填报资料的相应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即本通知第五项所述的申报材料)提交区发展改革局重大办办文窗口申报。
2、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各直属机构、驻龙岗处以上单位、各街道办负责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申报;
3、社会投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直接申报。其中,对于产业类项目,区产业主管部门须积极组织企业申报 。
五、申报材料
(一) 重大建设项目及重大前期项目
1、年度重大项目申请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概况及现阶段项目进展情况、申报理由、申报类型(续建/新建/前期)、2014年工作计划(建设项目分解到每月的工程建设内容与投资计划;前期项目每月的前期计划工作内容)、资金来源及筹措方式、贷款情况及需求、需说明的其他问题等;
2、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政府投资项目:已完成可研批复的项目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列入前期工作计划,并争取年内办理完成各项前期工作手续的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
社会投资项目:已核准和正在申报核准的项目提供项目核准的申请报告;已备案和正在申报备案的项目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1169号)要求,提供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如下:
(1)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概况;
(2)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
(3)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分析;
(4)节能方案分析;
(5)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补偿分析;
(6)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
(7)经济影响分析;
(8)社会影响分析。
3、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批复、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正在申请核准或备案的项目请提供收文回执;
4、重大项目计划申报表(附件1)和项目用地信息采集表(附件2);
5、其它文件,如规划国土、环保、建设、消防等有关部门的项目批复文件;
6、社会投资项目还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新设企业可用资本金证明文件、融资意向书及控股股东上一年度审计报告代替;
7、曾列为往年度市、区重大建设项目的可提供《重大建设项目认定证书》。
(二)重大培育项目
1、重大培育项目申报表(附件3)及电子文档;
2、项目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概况及现阶段项目进展情况、申报理由、项目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用地安排、资金来源及筹措安排、需说明的其他问题等;
3、项目法人注册文件或项目筹建机构组建文件。
上述材料须提供一式两份,年度重大项目申请书和项目申报表须提供电子文档。
六、申报受理
(一)受理时间: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申报自发文之日起至2013年11月15日;重大培育项目申报常年受理。
(二)受理地点:区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龙岗中心城清林西路546号投资大厦四楼)。
(三)联 系 人:胡鑫, 沈梦来
(四)联系电话:89558166
(五)邮箱:19586247@qq.com、541257781@qq.com
另外,为配合做好深圳市2014年重大项目的申报工作,凡需申报深圳市2014年重大项目的单位请登陆深圳市发改委网站http://www.szpb.gov.cn,根据《关于申报深圳市2014年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深发改〔2013〕1373号)的有关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5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单位可将申报材料递交至区重大办统一申报,社会投资项目单位直接向市发改委申报,并将申报材料抄送区重大办。
七、其他事项
各项目单位制定年度目标务必实事求是、科学严谨,上一年度完成投资不足年度计划的80%的项目,不得申请下一年度重大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大项目计划申报表》
2、《项目用地信息采集表》
3、《重大培育项目申报表》
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10月18日
附件1
|
|
|
|
|
|
|
|
|
|
|
|
|
|
龙岗区二〇一四年重大建设/前期项目计划申报表
|
申报单位(盖章)
|
|
|
负责人
|
|
|
|
填报人
|
|
|
联系电话
|
|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概况
|
年度目标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联系人
|
区分管领导
|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及地址
|
建设性质
|
计划总投资
|
至上年止累计完成投资
|
本年度计划完成投资
|
资金来源
|
本年度建设内容
|
姓名
|
电话
|
手机
|
姓名
|
电话
|
手机
|
1
|
XX公司(中心、局)
|
|
|
|
|
|
|
|
|
|
|
|
|
|
|
XX工程(项目)
|
2
|
|
|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编制单位: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
备注:1.建设规模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和其他规模指标;2.建设性质分为新建、续建、竣工和前期;3.资金来源分为政府和社会;4.至上年止累计完成投资是指截至2013年底的完成投资额(可预估);5.项目负责人是指该项目实际全面负责人,项目联系人专门对口联系区重大办,并负责填报项目月报和工程形象进度。
|
附件2
二○一四年重大建设/前期项目用地信息采集表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
□公共设施和交通市政基础设施 □产业项目
申
报
单
位
|
单位名称
|
|
(盖章)
|
申报填写人
|
|
联系电话
|
|
项
目
说
明
|
项目名称
|
|
用地面积
|
(万平方米)
|
建设规模
|
|
用地性质
|
|
投资总额
|
|
是否核准或备案
(提供证明材料)
|
□已核准或备案(〇国家 〇省 〇市/区)
□计划申报2014年核准或备案(〇国家 〇省 〇市/区)
|
是否属2013年市重大项目
(提供证明材料)
|
□属于
□不属于
|
项目概况
|
1、已选址的项目,请填写选址意见书号
2、如属交通设施项目,其类型是:□改造项目 □新建项目
3、如属产业项目,其行业为 .
|
选址意向
|
拟选址于: 区 街道 片区(园区)
(须附示意图说明用地位置,可直接在下方空白处手绘)
|
□是否涉及征地拆迁 □是否涉及基本农田调整
□是否涉及占用农用地 □是否涉及三通一平
|
关于建设项目周边配套设施完善的建议:
|
二○一四年重大项目用地信息采集表
填写说明
1、凡在《关于申报龙岗区二○一四年重大项目的通知》发布前尚未经市政府用地审批而拟在2014年申请建设项目用地的(包括拟在2014年参加产业用地招拍挂的各类产业项目及各类经营性项目),以及计划开展交通设施(包括各类交通综治项目)、水库建设的,需按要求填写此表。
2、申报单位应确保本表填写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备性。若申报项目被列入2014年重大项目计划,该表格信息将提供给国土规划部门。若因填报不准确、材料虚假或相关资料不全而导致申报项目未纳入2014年度建设用地实施计划的,责任由申报单位承担。
3、“申请单位名称”:请按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批准文件上登记的全称填。
4、“建设规模”:教育设施项目填写“学位数”或“班级数”,医疗卫生设施项目填写“建筑面积”或“床位数”,道路设施项目填写“道路长度和宽度”,其他用地项目原则上填写“建筑面积”,或按照其他惯例填写。
5、“用地性质”:建设项目拟申请用地的用途,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具体到大类,包括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政府社团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特殊用地。
6、“是否核准或备案”:已核准或备案的项目须提供发改部门的批复文件或初步审查意见。未核准或备案的项目不能申报2014年重大项目。
7、“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计划进度等,已选址项目的需提供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或选址意见书号。产业项目须注明产业类型,如“一般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物流产业”、“文化产业”、“金融产业”等。
8、“选址意向”:有初步选址意向的,需附示意图说明用地位置,有明确地块坐标宜提供地块坐标,该地块有法定图则的,也可打印规划图并在上面标注,以便准确了解项目意向的选址位置。尚未有选址意向的请文字注明。所有申请项目必须对项目是否涉及征地拆迁等情况予以说明(情况清楚的注明估计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该表格需提供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只提供文字和数字内容,对特殊符号和图纸不作要求)。
附件3
|
|
|
|
二○一四年重大培育项目申报表
|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
(盖章)
|
建设单位
|
|
经营范围
|
|
负责人及电话
|
|
联系人及电话
|
|
项目说明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建设必要性
|
|
项目说明
|
项目实施计划安排
|
|
项目管理团队
|
|
科技成果鉴定专利情况
|
|
效益评估
|
|
备注
|
|